申请人必须于课程开始前,透过信用卡或本地支票缴交全数款项;而非本地申请人,可选择以汇款方式支付相关费用。航空学院只接受港元、美元或欧元。现金付款将不获接纳。
本地划线支票抬头请写上「香港国际航空学院有限公司」。申请人须在支票背面写上姓名、登记电邮地址及交易编号。未有写上交易编号的支票,将不获处理。请将支票邮寄至:
香港国际航空学院有限公司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
畅达路13号
机场员工综合大楼9楼
汇款详情:
航空学院户口号码:
申请人须于课程开始前最少七天透过电邮提交付款证明。
如由他人取替学席,须透过电邮作个别申请,以待航空学院审批。
已缴交之申请费用将不可退还。
申请人须在课程开始前三星期或之前,透过电邮向航空学院提交课程取消通知,可获退还八成课程费用,否则一律不获退款。
如航空学院取消课程,申请人将可获退还全数课程费用。退款将会以本地支票或汇款(只限非本地申请人)方式退还。航空学院有机会基于以下原因取消课程:
天气警告及信号 | 悬挂 / 发出时间 | 课堂安排 |
---|---|---|
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 | 任何时间 | 所有课程如常进行 |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 上午5时30分或之后 | 下午2时前开始的课程暂停 |
上午10时30分或之后 | 下午2时或之后及6时前开始的课程暂停 | |
下午4时或之后 | 下午6时或之后开始的课程暂停 | |
三号或以下热带气旋信号 | 任何时间 | 所有课程如常进行 |
预警八号热带气旋信号特别报告/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信号 | 上午5时30分或之后 | 下午2时前开始的课程暂停 |
上午10时30分或之后 | 下午2时或之后及6时前开始的课程暂停 | |
下午4时或之后 | 下午6时或之后开始的课程暂停 |
航空学院将不会就恶劣天气安排发送电邮通知申请人。
航空学院将于课程开始前三星期或之前,透过电邮通知申请人有关课程因申请人数不足而取消。
航空学院将透过电邮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于课程开始前三个月或之前报读指定专业进修课程,可获八折优惠。航空学院保留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