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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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收集及使用

 

  1. 申请表格网页收集你的个人资料,将由由香港国际航空学院有限公司(「公司」)营运的香港国际航空学院(「学院」)用于与以下直接相关的用途:(i)申请∕注册学院的课程、研讨会、活动或计划(统称为「课程」);(ii)处理你的课程申请、注册或登记;(iii)管理你出席或参与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备存出席纪录及向你发出通知、进行评估及评核;(iv)处理你向学院递交使用设施∕资源的申请,包括使用图书馆设施及申请访客通行证; ( v ) 课程学习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管理系统及抄袭检测系统;及∕或(vi)申请或查询租用学院设施。有关直接推广同意声明详情,请参阅(D)部分。

     

  2. 设(*)的项目均须填写个人资料。若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学院可能无法(i)处理你的课程申请、注册或登记;(ii)管理参与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备存出席纪录及向你发出通知、进行评估及评核;(iii)处理你向学院递交使用设施∕资源的申请,包括使用图书馆设施及申请访客通行证;及∕或( v ) 课程学习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管理系统及抄袭检测系统;及∕或(vi)申请或查询租用学院设施。

     

  3. 订阅电子通讯网页收集你的个人资料,将由学院直接用于订阅及发送电子通讯。提供这些个人资料,属于自愿性质。然而,若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学院可能无法向你定期发送电子通讯。

     

  4. 查询网页收集你的个人资料,将由学院直接用于处理及回复你的查询。提供这些个人资料,属于自愿性质。然而,若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学院可能无法处理你的查询。

     

(B)   转交资料

 

  1. 于申请表格网页收集的个人资料根据保密条款和类似等级的安全保障条件,可能会披露或转交予提供或参与提供你所登记课程的第三方公司及∕或我们的管理服务承包商∕代理(不论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以用于上述第1及2段所述用途。

     

  2. 于订阅电子通讯网页或查询网页收集的个人资料根据保密条款和类似等级的安全保障条件,可能会披露或转交予第三方公司及∕或我们的管理服务承包商∕代理(不论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以用于上述第3及4段所述用途。

     

(C)   查阅个人资料 / 查询

 

  1. 你有权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要求查阅及更正公司持有你的个人资料。学院可就应查阅个人资料要求而向你收取合理费用。

     

  2. 如欲查阅或更正公司持有你的个人资料,请填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7条指明的查阅资料要求表格。有关表格可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网站下载。

     

  3. 你可发送电邮至 AcademyEnquiry@hkiaaAcademy.com 向香港国际航空学院个人资料主任要求查询、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

     

(D)   直接推广

 

  1. 于网页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称谓、姓名、联络电话及电邮地址)将会用作直接推广学院及/或学院与合作机构合办的课程。如非得到你的同意,否则学院不可以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直接推广用途。

     

  2. 如欲要求学院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直接推广用途,请电邮至 AcademyEnquiry@hkiaaAcademy.com